发布时间:2023-09-20 18:53:04 | 广博教育网
附件:江苏省2014年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公安政法院校(专业))
附件:江苏省2014年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公安政法院校(专业))
附件:江苏省2014年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军事院校、国防生)
附件:江苏省2014年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军事院校、国防生)
附件:江苏省2014年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附件:江苏省2014年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附件:江苏省2014年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其他院校)
附件:江苏省2014年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其他院校)
附件:江苏省2014年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航海院校(专业))
记者 董川峰
晨报讯 本市高职(专科)录取工作从7月31日开始,8月3日-8月6日为高职(专科)平行志愿录取,8月4日22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职(专科)平行志愿各校的投档分数线,考生届时可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8月7日起发放已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如果考生达到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自己所填报的志愿录取,若还有部分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在8月7日下午1:00-8日下午1:00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填报院校数量不限。高职(专科)批在沪招生的外省市院校,即使经征求志愿录取后未能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也不再进行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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