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07:09:57 | 广博教育网
2008年上海高校招生录取将从明天开始,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有关录取政策解读。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高校招生计划的105%,按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按字母先后顺序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每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录取。
录取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确认。第一步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别按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应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第三步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的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地同时完成的。第四步录取: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第五步确认:高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回传给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一旦完成录取就办理录取手续。已经分档至高校但由于不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的未录取考生档案也传回招生录取现场。
加分投档和降分录取如何进行?
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外省市院校,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经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仍有缺额,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征求志愿前,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这些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加20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的农林、石油、地质等外省市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含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经学校提出,可不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接进行降分录取。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除农林、石油、地质等的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院校录取时,经平行志愿、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学校提出要求,可予以降分。
总分相同考生在投档时如何排序?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总分相同,依照文理科类的不同,按不同的科目顺序排序后进行投档。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考生所填高校志愿按比例投档满额后,即使总分相同也不再投档。只有当总分相同,所考四个科目(语、数、外、综合)也同分时,才能同时投档至同一个志愿高校。
本报记者 李雪林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我省2009年对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予以适当调整。对第一批次A段实行平行志愿,对录取有关照顾政策也进行了适当调整。
平行志愿
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率
为了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率,2009年我省在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不含体育类、艺术类)第一批次A段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5所院校志愿。
第一批次分设A、B两段:A段均为统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一批次的B段为具有特殊报考条件的学校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国际合作办学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的交换指标。第一批次B段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2个志愿,按顺序生源投档。
按考生特征分数排序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特征分数(考试成绩+照顾加分)高低排序投档。
如在招生院校投档比例之内最低分遇相同分数时,文、理科按以下各科的实际文化课成绩顺序排序投档:理工类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史类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平行志愿”投档后,如生源不足,省招生办在网上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落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可报3个院校的“征求志愿”。
加分政策
照顾加分大幅度缩水
2009年,有关录取照顾政策也有调整。
将原照顾加10分的有关项目调整为5分的如下: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体育比赛前六名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经省测试合格)的考生。
将原照顾加15分的有关项目调整为8分的如下: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省级优秀学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记者 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