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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
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328分、理科类不低于338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广博教育网
2.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7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 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3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计划是:
1、在我省招生的一批B段录取未完成的招生学校(专业);
2、截止19日22时止,考生查询结果为自由可投状态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考生填报且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其他无效。
三、专业志愿栏必须准确填写,并明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不填者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四、考生应在7月20日10时—18时完成本人志愿填报,逾期将关闭填报征集志愿的网站。
五、再次提醒落选考生适时注意省招办所公布的招生重要招生信息。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9日
2011年平行志愿(一批B段)征集计划 点击查看
本次填报:一批B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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