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6 10:52:30 | 广博教育网
为了充分体现教育招生考试以考生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地解决目前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过程中的种种弊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更好地实现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09年我区将试行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的改革,即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根据有关规则填报若干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然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为确保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录取院校批次、“平行志愿”的设置
㈠ 批次设置
今年仍设置5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录取院校或专业、第一、二、三批次本科录取院校或专业、第四批次高职(专科)录取院校或专业。
在第一、二、三、四批次(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等)均设置“平行志愿”;提前批次、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暂不设置“平行志愿”。
㈡ 志愿填报
1、平行志愿
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设置A、B、C、D 4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中设置A、B、C、D、E 、F 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达到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同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
“平行志愿”中不设院校服从志愿。
2、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第一、二批本科院校面向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A、B、C 3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二、“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根据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科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三、“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
㈠ 确定投档比例
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宁招生院校,一、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批本科、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㈡ 模拟投档
各批次正式投档前,首先按既定的投档比例进行至少两次以上模拟投档,将各院校的生源分布情况等告知院校,接受院校反馈信息,调整投档比例,最终形成各个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并确定投档线。
㈢ 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院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数及投档比例(或投档线)投档。
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㈣ 征集志愿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
凡符合填报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征集志愿”填报手续。
投档时根据剩余计划数及考生的征集志愿,在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同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1:1比例逐分逐校检索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投档。
对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上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视情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依据考生的征集志愿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降分投档。
四、其他
㈠ 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名单。宁夏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和我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于提前批录取结束后,第一批录取院校投档前单独提前投档。院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录取工作。
㈡ 由于我区制定有仅适用于区内院校的两条录取照顾政策:“教师子女第一志愿师范类专业的可加10分出档(教师身份以教师资格证为准),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简称‘区级体优’)的考生可加20分出档(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需要,调整为:“教师子女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报考区内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录取时可加1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简称‘区级体优’)的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区内院校非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时可加2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
6月9日,2009年高考全部结束,随之而来的将是考生填报志愿阶段。每年高考结束,填报志愿都是考生及家长最为挠头、最为焦心而又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影响志愿的变数很多,确定具体的志愿学校和志愿专业及顺序更是件十分复杂的事情。为此,本网特将各媒体的“填报指南”加以综合,希望能为考生及家长的填报起到参考作用。
填报志愿也“有章可循”
1、知己知彼
考生实事评估自己的实力与特点,摆好自己的位置,是填报志愿的依据。所以量身填报志愿非常重要,首先是分析待选择院校的投档线水平,估计自己条件够得上的学校才予以列选。
2、考虑个人志向和兴趣
志向和兴趣隐藏着学习的动力,符合自己的事,做起来便有兴趣,即使有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有毅力、有持久的动力去做好。但考生一定要明白自己的志向在哪里,越具体,志愿的目标指向也越明确。
3、选准第一志愿
由于绝大多数院校的生源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即可录满,因此,考生要慎重填报各录取批的第一志愿,如果填报不好,可能这一批志愿都要落空。大量事实证明,各个院校及各个大学的每个系,都愿意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4、稳妥填报第二志愿
名校或重点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率很高,但并不是所有本科院校都拒绝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对于那些分数高又无十足把握上第一志愿的考生,可考虑填报一些特意为高分第二志愿的考生留出名额的重点院校甚至名牌高校。对于分数达到一本的考生,选填第二志愿时在“赌”的同时,也要做好“输光”的心理准备。
5、注意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在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中,可以填报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相当甚至还要高的院校;以第一志愿估计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平行志愿的选报对象,有志愿级差的另当别论。
6、有合理梯度
所谓“梯度”要合理就是指在报同一批院校的志愿时,必须选择第一、二、三志愿院校之间的录取分数有足够的差距,以确保前面志愿落空时,后续志愿能发挥作用。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之间也要按“冷”、“热”拉开档次,避开填报地域相近,声誉相当的院校。
7、慎填“服从分配”
在考生志愿信息卡上,每一批次的志愿栏后面都有“服从”栏。设置该栏,是为了增加部分考生被录取的机会。“服从”栏有利防止不应出现的落选问题。因此,在填报志愿时,“服从”二字绝对不可忽视,特别是对竞争能力较差的考生,更是如此,“服从”二字,有时比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几率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