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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湖北高考填报平行志愿应该注意四项

发布时间:2023-08-04 22:26:28 | 广博教育网

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今年省内大部分院校平行志愿首轮按1:1投档,有部分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而退档,所以有部分省内院校尚有少量计划需要征求志愿;另有部分省外院校也有少量计划需要征求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文理科第二批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26日8:30—11:30,14:00—16:30,逾时不受理。

  二、可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上二本线而未被录取的文理科考生;可填报的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院校、专业。

  三、除嘉兴、湖州两市外,允许其他市的考生在非报名地的户口所在地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即异地填报。异地填报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填报手续。如有考生既在报名地又在户籍所在地重复填报志愿,则以原报名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嘉兴、湖州两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只能在原报名地填报征求志愿,不接受异地填报。

  四、嘉兴、湖州两市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的网址和具体操作与网上填报志愿相同。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系统于7月26日上午8:30开通,7月26日下午16:30关闭。

  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后,必须由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在存档征求志愿表上签字,未在存档征求志愿表上签字的征求志愿一律无效。

  存档征求志愿表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17:30。考生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完毕并不再进行修改,可到原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存档征求志愿表并在表上签字。需注意的是,一旦打印了存档志愿表,考生就不能再更改志愿,即使是在规定的征求志愿填报时间段内考生也将不可再修改相关志愿。

  五、本次填报院校和专业的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与《普通高校招生(四)》刊登的一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认真查看该书中的《考生必读》、计划信息及院校招生章程,以及今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规则。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湖北高考填报平行志愿应该注意四项

  (1)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既不要全部填报好院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差院校。可以填报2~3个好些的院校,填报2~3个稍差一些的院校,一旦好院校投不出去,还有稍差一点的院校保底。

  (2)在第二志愿中可以填报与第一志愿相当甚至还要好的院校。从招生录取实际来看,每年都会有少数较好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就会投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可以在第二志愿平行志愿中填报一些与第一志愿相当的院校或者比第一志愿更好院校。

  (3)平行志愿是第二院校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有可能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所以考生应该以第一志愿估计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平行志愿的选报对象。

  (4)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前面。平行志愿的排序有先后顺序,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在填报的一组平行志愿中,最好是将最想就读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如果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几所院校一志愿未满可以投出去,那么档案只能投到几所院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

(来源:200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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