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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通高招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流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发布时间:2023-07-31 02:28:13 | 广博教育网

江苏:2011年普通高招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4:00至17: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1年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15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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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2.前期未填报提前录取专科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4.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4日14:00—17:00之间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5.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江苏省二零一一年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点击查看

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流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按规定,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第二阶段为常规志愿投档与录取。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按“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高校审录。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第三阶段为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的志愿;但投档时如属于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院校常规录取时的最低分数方可被投档。

  第四阶段为调剂志愿的投档与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调剂录取仍然是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投档。

  第五阶段为降分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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