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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平行志愿(本科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未完成学校) 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流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发布时间:2023-07-29 02:01:49 | 广博教育网

吉林省2012年平行志愿(本科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未完成学校)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科类 专业代号、名称 缺额人数
3307 浙江师范大学 文史 05 工商管理 1
1118 中国农业大学 理工 56 植物生产类 1
2201 吉林大学 理工 E1 动物科学 1
3214 江苏大学 理工 77 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及物流工程 1
4406 广州中医药大学 理工 11 护理学 2
5005 西南大学 理工 71 园艺 1

  说明:

  上述学校均为在我省执行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校,理工类515分,文史类529分,考生可填报5个平行志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次征集中,考生可在控制线下填报,如果生源不足时,可降分投档、录取。

  凡具有我省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户籍及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他考生不得填报,否则无效。

  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招生办公室要在7月19日中午12时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截止后,根据省招办提供考生志愿信息,进行身份资格审查,并于7月19日下午14时前上报信息科。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流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按规定,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第二阶段为常规志愿投档与录取。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按“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高校审录。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第三阶段为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的志愿;但投档时如属于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院校常规录取时的最低分数方可被投档。

  第四阶段为调剂志愿的投档与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调剂录取仍然是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投档。

  第五阶段为降分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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