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3 21:46:22 | 广博教育网
按照我省高考录取工作规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将通过网上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充。
7月16日、18日进行第一批A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7月20日进行第一批B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7月25日、26日进行第二批A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7月30日进行第二批B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8月3日、4日进行第三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8月14日、16日进行普通专科(高职)批A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8月19日进行普通专科(高职)批B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8月24日进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网上征集志愿。
7月16日上午8时,第一批次A段(重点本科院校、进入国家“985”、“211工程”建设的学校及部分普通本科中的重点学科专业、吉林省省属高等师范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jledu.gov.cn)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电视台信息网(http://jletv.cn),拨打16897866,发送14位考生号到106583052(短信)查询是否录取。
落选考生如需填报第一批次A段征集志愿,必须在16日到所在中学和县(市、区)招生办以及有关部门允许的网络平台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及人数并填报征集的“平行志愿”。
填报办法: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用户名为考生的14位考生号,登录的初始密码为高考报名时身份证号码加准考证号码后4位,并以此为准。考生登录后,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并不向他人泄露,如遗忘修改后的密码,可到报名考试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申请恢复后,方可再次登录系统。
在网上填报3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在16日14时前完成填报工作,逾期将关闭相关网站。
征集“平行志愿”经投档后仍有院校及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于18日继续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征集“平行志愿”或同时降分征集“平行志愿”。
为便于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解决网上征集志愿中遇到的问题,现将全省各考区咨询服务电话统一公布如下:
长春市0431-89965211
榆树市0431-83647468
农安县0431-86878077
德惠市0431-87229398
九台市0431-82324130
双阳区0431-84775556
朝阳区0431-85646193
南关区0431-88759395
宽城区0431-82798510
二道区13630595755
西新区13596415005
绿园区0431-87862455
吉林市0432-62757007
永吉县0432-64315056
舒兰市0432-68222535
磐石市0432-65229696
蛟河市0432-67269706
桦甸市0432-66224195
丰满区0432-64644516
船营区0432-62057076
昌邑区0432-62755339
龙潭区0432-63039001
延吉市0433-2903926
龙井市0433-3223961
和龙县0433-4222518
安图县0433-5823590
敦化市0433-6223078
汪清县0433-8813263
图们市0433-3662064
珲春市0433-7513689
长白山管委会0433-5757117
四平市0434-3234350
公主岭0434-6866862
梨树县0434-5222598
双辽县0434-7222489
伊通县0434-4236115
通化市0435-3275301
梅河口0435-4218385
通化县0435-5232967广博教育网
集安市0435-6223552
柳河县0435-7213330
辉南县0435-8223788
白城市0436-3225922
镇赉县0436-7222486
洮南市0436-6222063
大安市0436-5225070
通榆县0436-4222026
辽源市0437-3116056
东丰县0437-6223657
东辽县0437-5108617
松原市0438-2280118
宁江区0438-3139025
扶余县0438-5865357
前郭县0438-2123593
长岭县0438-7223298
乾安县0438-8221312
白山市0439-3324915
浑江区0439-3350500
长白县0439-8223769
抚松县0439-6213560
靖宇县0439-7268013
临江市0439-5228271
江源县0439-3726628
第一阶段为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按规定,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第二阶段为常规志愿投档与录取。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按“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高校审录。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第三阶段为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的志愿;但投档时如属于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院校常规录取时的最低分数方可被投档。
第四阶段为调剂志愿的投档与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调剂录取仍然是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投档。
第五阶段为降分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