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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福建省0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确定

发布时间:2023-07-20 01:02:38 | 广博教育网

江苏:2011年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45分、文科类不低于343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9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广博教育网

福建省0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确定

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对本科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今年9月下旬还将根据高职高专院校新生报到情况组织安排补录。今年我省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补录)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100%投档的意思是,高校招收100名考生,招办就相应投放100位考生的档案供高校审录。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提前批,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此外,今年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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