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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文史类) 福建省0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确定

发布时间:2023-07-19 13:04:12 | 广博教育网

新疆: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文史类)

  新疆自治区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文史类)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原始计划数 投档线
1004 北京交通大学 3 450
1009 北京邮电大学 2 461
10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3 447
1018 中国传媒大学 6 452
1019 中央财经大学 6 455
1028 中央民族大学 47 443
1029 中国政法大学 12 473
1036 东北大学 3 437
1043 东北林业大学 2 445
10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8 459
1051 上海财经大学 3 461
1054 东南大学 5 428
1058 河海大学 6 437
1067 山东大学 6 448
1070 武汉大学 5 436
107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 460
1078 湖南大学 6 426
1083 四川大学 6 442
1089 西南财经大学 11 444
1090 西南民族大学 6 426
109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442
1097 兰州大学 8 436
1098 西北民族大学 10 444
2010 首都师范大学 11 433
2185 南京师范大学 16 433
2456 西安石油大学 2 455
2471 兰州交通大学 5 438
2752 西安邮电学院 9 434
5001 新疆大学 246 427
5004 石河子大学 16 425
5006 新疆师范大学 122 424
5010 新疆财经大学 90 424

福建省0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确定

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对本科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今年9月下旬还将根据高职高专院校新生报到情况组织安排补录。今年我省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补录)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100%投档的意思是,高校招收100名考生,招办就相应投放100位考生的档案供高校审录。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提前批,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此外,今年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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