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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普通高招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16 23:59:08 | 广博教育网

江苏:2011年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45分、文科类不低于343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9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江苏:2011年普通高招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4:00至17: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1年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15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2.前期未填报提前录取专科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4.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4日14:00—17:00之间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5.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江苏省二零一一年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点击查看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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