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0 13:05:05 | 广博教育网
记者采访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对平行志愿的填报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将首次实行平行志愿。什么是平行志愿,填报时应注意些啥?近日来本报升学季热线接到不少家长的电话,希望解答此类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对平行志愿的填报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问:一本批次今年可填几个志愿?
答:今年一本共设5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代号为A、B、C、D、E),2个预科志愿(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设“院校调配”志愿。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征集补充志愿,为考生所填报的前5个平行第一志愿的后续志愿。征集志愿的几个院校之间也属于平行关系。每个院校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往年的“二视一”投档办法取消了。
问:平行志愿怎么投档?怎么录取?
答: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排序的先后,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A、B、C、D、E自然顺序从前至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进行排序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
问:实行平行志愿后,是不是只要考分高,就肯定被录取到分数线高的一所学校?
答:不是这样的。所谓平行志愿,并不是平等志愿,它实际上必须遵循“考生之间,位次优先;考生自身,院校有序”的原则。也就是说,检索考生排序位次符合条件后,再依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逐个检索,当该考生的投档分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给A院校。在此情况下,该考生的分数即使达到B、C、D、E院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投。依次,若A院校已投满或考生不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检索其B、C、D、E院校是否可以投出,以此类推。检索完A、B、C、D、E5个平行志愿均未能投出时,则该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档即告结束,只有等待未录取满额院校征集志愿或转入下一批次院校录取。在对某个考生检索平行志愿时,一定按A、B、C、D、E顺序进行,不会打乱顺序任抽一个检索。
问: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些什么?
答:平行志愿填报同样要注意梯度,投档后仍然有退档的风险。考生如果完全把同一层次和录取分数水平的学校排在一起,可能出现志愿一个都投不出去的结果。另外,考生也不妨选择“服从志愿调配”,以增加录取机会。
昨日起,福建省高招进入投档录取阶段。文史类、理工类每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须经过五大流程。
流程一:统计生源模拟投档
正式投档,省高招办都要与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调整方案,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以确定正式投档比例或投档人数。
流程二:确定正式投档比例
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流程三:常规志愿投档录取
相应批次中所有高校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向社会公布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流程四: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投档时如属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志愿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征求志愿投档比例统一为1∶1。
流程五:降分录取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