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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文史类) 今年福建省高招部分批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发布时间:2023-07-06 20:57:22 | 广博教育网

新疆: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文史类)

  新疆自治区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文史类)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原始计划数 投档线
1004 北京交通大学 3 450
1009 北京邮电大学 2 461
10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3 447
1018 中国传媒大学 6 452
1019 中央财经大学 6 455
1028 中央民族大学 47 443
1029 中国政法大学 12 473
1036 东北大学 3 437
1043 东北林业大学 2 445
10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8 459
1051 上海财经大学 3 461
1054 东南大学 5 428
1058 河海大学 6 437
1067 山东大学 6 448
1070 武汉大学 5 436
107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 460
1078 湖南大学 6 426
1083 四川大学 6 442
1089 西南财经大学 11 444
1090 西南民族大学 6 426
109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442
1097 兰州大学 8 436
1098 西北民族大学 10 444
2010 首都师范大学 11 433
2185 南京师范大学 16 433
2456 西安石油大学 2 455
2471 兰州交通大学 5 438
2752 西安邮电学院 9 434
5001 新疆大学 246 427
5004 石河子大学 16 425
5006 新疆师范大学 122 424
5010 新疆财经大学 90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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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建省高招部分批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高招录取时,本科和专科提前批及体育、音乐、美术类的各批次因各类别之间面试成绩或录取标准不通用,所以暂时不实行‘平行志愿’。”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在近日结束的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解释说。录取方式的改革对于大部分考生的影响不会太大,最重要的录取依据还是高考分数。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有些重要内容需要特别留意:一是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职高专批和高职高专的补充录取;本、专科提前批及体育、音乐、美术类的各批次因各类别之间面试成绩或录取标准不通用,所以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二是实行“平行志愿”后,不再设置参考志愿,仅设置征求志愿。三是适当缩小各批次的划线比例。四是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适当缩小投档比例。五是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也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再退回改投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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