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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 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00:56:34 | 广博教育网

江苏省2012年高招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613 南京中医药大学 BC 310 230
1620 南京晓庄学院 BC 306 222
1629 徐州工程学院 BC 303 210
1632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BC 308  
1633 常州工学院 BC 306 234
1640 淮海工学院 BC 309 220
1642 淮阴师范学院 BC 305 224
1643 淮阴工学院 BC 310 223
4207 长春师范学院 BB 310 228
4282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BC 301  
5505 玉林师范学院 BC 309 223
6315 毕节学院 BC 307 225
6407 玉溪师范学院 BC 301  
6413 红河学院 BB 308 227
7521 伊犁师范学院 BC 308 222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江苏:2011年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5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20分、文科类不低于319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25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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