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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招民语言(文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江苏省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18 16:40:55 | 广博教育网

新疆2012年高招民语言(文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民语言文史类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原计划数 投档线
1004 北京交通大学 4 472
1009 北京邮电大学 2 468
10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7 435
1017 北京语言大学 3 425
1018 中国传媒大学 6 461
1019 中央财经大学 6 454
1028 中央民族大学 57 425
1029 中国政法大学 12 458
1036 东北大学 3 421
1043 东北林业大学 2 431
10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8 420
1054 东南大学 5 430
1067 山东大学 8 435
1070 武汉大学 5 441
107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 438
1078 湖南大学 6 443
1083 四川大学 6 428
1089 西南财经大学 10 416
1090 西南民族大学 6 432
109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432
1097 兰州大学 8 438
1098 西北民族大学 10 416
2010 首都师范大学 11 424
2131 吉林财经大学 6 0
2177 江苏大学 2 0
2185 南京师范大学 16 419
2337 湖南师范大学 10 415
2413 西南政法大学 2 422
2471 兰州交通大学 5 434
2752 西安邮电大学 9 415
5001 新疆大学 243 424
5004 石河子大学 16 423
5006 新疆师范大学 160 416
5010 新疆财经大学 112 419

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广博教育网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6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理科类不低于185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时,须按时、准确网上填报并立即提交,不需要再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考生可以凭密码进行志愿修改,请考生妥善保管填报志愿的密码,如因密码保管不善引起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5.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都可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参加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考生参加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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