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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高招民语言(文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发布时间:2023-06-07 16:09:36 | 广博教育网

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后续志愿。

  3.为了减少考生因总分相同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所面临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比较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文科同分的科目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的科目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4.一本院校投档分数线表中,投档最低分为各校最后一名进档考生成绩,同时显示最后一名考生对应的文科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和理科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总成绩,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的投档情况表中文科投档最低分为495分,语文122分,外语125分,数学130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495分,只有一个计划指标可投中国人民大学,这时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122分,另一个121分,则语文为122分者能投档至中国人民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122分,则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广博教育网

  5.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考生投档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内,即文科最低418分,理科最低403分。

  6.投档线不是录取线,考生被投档到招生院校后,各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在招生院校完成全部专业录取后自然产生的、实际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即为录取线,同一招生院校的不同专业是会不同的。

新疆2012年高招民语言(文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民语言文史类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原计划数 投档线
1004 北京交通大学 4 472
1009 北京邮电大学 2 468
10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7 435
1017 北京语言大学 3 425
1018 中国传媒大学 6 461
1019 中央财经大学 6 454
1028 中央民族大学 57 425
1029 中国政法大学 12 458
1036 东北大学 3 421
1043 东北林业大学 2 431
10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8 420
1054 东南大学 5 430
1067 山东大学 8 435
1070 武汉大学 5 441
107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 438
1078 湖南大学 6 443
1083 四川大学 6 428
1089 西南财经大学 10 416
1090 西南民族大学 6 432
109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432
1097 兰州大学 8 438
1098 西北民族大学 10 416
2010 首都师范大学 11 424
2131 吉林财经大学 6 0
2177 江苏大学 2 0
2185 南京师范大学 16 419
2337 湖南师范大学 10 415
2413 西南政法大学 2 422
2471 兰州交通大学 5 434
2752 西安邮电大学 9 415
5001 新疆大学 243 424
5004 石河子大学 16 423
5006 新疆师范大学 160 416
5010 新疆财经大学 112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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