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专业

新疆高招民语言(理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江苏: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5:56:23 | 广博教育网

新疆2012年高招民语言(理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民语言理工类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原计划数 投档线
1004 北京交通大学 16 388
1009 北京邮电大学 8 379
1011 中国农业大学 20 343
1012 北京林业大学 8 364
10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8 365
1017 北京语言大学 2 359
1018 中国传媒大学 4 378
1019 中央财经大学 4 437
1028 中央民族大学 6 375
1029 中国政法大学 8 391
1036 东北大学 17 359
1043 东北林业大学 8 338
1045 同济大学 20 362
10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7 357
1051 上海财经大学 10 379
1054 东南大学 15 342
1058 河海大学 44 357
1060 南京农业大学 20 339
1061 中国药科大学 10 361
1067 山东大学 12 346
106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30 367
1070 武汉大学 15 371
1074 华中农业大学 20 338
107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 371
1078 湖南大学 24 338
1083 四川大学 14 378
1084 重庆大学 20 339
1086 电子科技大学 20 338
1089 西南财经大学 10 344
1090 西南民族大学 9 353
109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7 345
1094 长安大学 23 354
109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 338
1097 兰州大学 17 387
1098 西北民族大学 33 344
1103 北方民族大学 30 338
2010 首都师范大学 9 364
2033 河北大学 10 378
2061 太原理工大学 10 340
2093 沈阳建筑大学 10 339
2131 吉林财经大学 4 0
2172 江苏科技大学 10 338
2173 南京工业大学 10 349
2175 南京邮电大学 10 348
2177 江苏大学 8 0
2185 南京师范大学 4 338
2263 青岛科技大学 10 338
2389 重庆交通大学 10 339
2390 西南科技大学 10 0
2413 西南政法大学 2 378
2434 西南林业大学 10 338
2452 西安理工大学 15 340
2455 西安科技大学 15 338
2456 西安石油大学 9 377
2471 兰州交通大学 15 339
2588 青岛大学 10 338
2609 扬州大学 10 385
2752 西安邮电大学 11 354
5001 新疆大学 1124 339
5004 石河子大学 16 359
5005 新疆医科大学 98 392
5006 新疆师范大学 266 342
5010 新疆财经大学 127 345

江苏:2012年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除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外,凡报考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41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40分;报考未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11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12分。上述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符合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必须已参加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类专业相关要求。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及其他类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其他类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2.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后,须在7月11日8:30—15:00之间到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确认志愿信息。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3.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其他等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四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4.前期未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5.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军队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计划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6.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2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广博教育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新疆高招民语言(理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江苏: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