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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二批本科第二次补报平行志愿投档情况(7月26日) 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3:05:02 | 广博教育网

贵州省2012第二批本科第二次补报平行志愿投档情况(7月26日)

  线上补报院校

序号 科类 代码 院校名称 投档比例 已投档数 最高分 最低分 最低投档位次
1 理工 0035 北华大学 105 2 481 469 21102
2 理工 0276 福建医科大学 105 2 491 470 20901
3 理工 0377 广州体育学院 105 2 429 426 36790
4 理工 0415 贵州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 200 60 465 396 49990
5 理工 0870 吕梁学院 105 2 434 421 38901
6 理工 0898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05 3 457 408 44353
7 理工 0901 内蒙古农业大学 105 4 467 463 22993
8 理工 0970 齐鲁师范学院 105 2 451 445 29493
9 理工 1321 渭南师范学院 105 3 422 407 45097
10 理工 1322 温州大学 100 1 496 496 14003
11 理工 1445 咸阳师范学院 105 4 453 435 33103
12 理工 1500 玉林师范学院 105 2 420 412 42982
13 理工 1534 运城学院 105 8 463 431 34968
14 文史 0415 贵州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 105 30 511 461 21959
15 文史 0494 河南工业大学 105 2 537 518 7222
16 文史 0509 黑河学院 105 2 498 483 15331
17 文史 1245 塔里木大学 105 2 489 485 14768

  降分补报院校

序号 科类 代码 院校名称 投档比例 已投档数 最高分 最低分 最低投档位次
1 理工 1465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105 284 472 387 53822
2 理工 0862 六盘水师范学院 105 327 492 388 53503
3 文史 1465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105 225 530 459 22492
4 文史 0862 六盘水师范学院 105 56 516 460 22062

  统计时间: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341分、理科类不低于340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广博教育网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7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2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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