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7 02:39:52 | 广博教育网
2015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20号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限为:8月20日8时起至8月20日12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以上,取得我省艺术统考成绩或专业课取得校考合格证,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查询后再选报。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龙招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5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院校在阅”状态,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艺术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网上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点击查看
记者28日从省招办获悉,2008年,甘肃省将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据介绍,目前,高考填报志愿在全国有3种办法:即考前、考后估分和成绩公布后填报。甘肃省多年来实行两段填报志愿,即考后估分填报本科层次院校志愿,成绩公布后填报专科层次院校志愿。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成绩公布后填报高考志愿的呼声越来越高,省招办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同时对2007年31个省区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考前填报志愿的已减少到4个省,原来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由16个省减少到9个省,原来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由10个省上升到18个省,2008年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将增加到20个省。鉴于全国大多数省份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省招办决定今年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具体做法是:考生在明确自己的高考成绩的情况下,分两段填报高考志愿。第一段(6月24日至28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I卡);第二段(7月14日至18日)填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志愿(Ⅱ卡)。每个批次设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第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第一志愿院校可填报四个专业,平行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
今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第一次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确定第一批重点、第二批普通本科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是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确定体育、艺术类本科分数线;第三次是独立学院本科、高职高专志愿上报后,确定独立学院本科、高职高专文、理科参照分数线和体育、艺术类专科参照分数线。(记者 宜秀萍)
2008甘肃省实行平行第二志愿方案
甘肃省招办28日宣布,在保护绝大多数考生利益、同时兼顾高校利益的基础上,今年高考中,甘肃省决定实行平行第二志愿方案,即: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第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
据介绍,今年教育部鼓励各省区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推行与否由各省区市自主决定。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在实行平行志愿上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在每个批次中设置若干个平行一志愿和征求志愿,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的平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2007年,江苏、浙江、湖南三省实行了平行一志愿方式。第二种是设一个第一志愿和若干个平行第二志愿加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目前了解到的有包括甘肃省在内的安徽、山东、河南、云南、陕西、福建、江西等省采取这种方式。另外,新疆、吉林等省区设第一、第二志愿,其他志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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