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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本录取情况继续公布 部分平行志愿录满 江苏省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29 12:05:21 | 广博教育网

贵州三本录取情况继续公布 ,部分平行志愿录满

  昨日,省招考中心继续公布了三本院校的录取情况。其中,部分院校通过平行志愿录满。

  各院校详细录取情况,考生可登陆省招考中心网站(www.gzszk.com)查询。

  从录取情况看,在文史类中,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西安欧亚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等院校均为第一志愿录满。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志愿最高录取分数为497分,最低为460分。该校平行志愿最高和最低录取分数均为492分。浙江万里学院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62分,平行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02分。

  理工类,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西京学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等院校为第一志愿录满。黑龙江科技学院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22分,平行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61分。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25分,平行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53分。

2012年江苏省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4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170分、理科类不低于180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时,须按时、准确网上填报并立即提交,不需要再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考生可以凭密码进行志愿修改,请考生妥善保管填报志愿的密码,如因密码保管不善引起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2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5.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都可在高职(专科)录取批次结束后,参加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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