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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教育部发布09年高招规定 16省份实施平行志愿

2023-10-14 17:14:24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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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教育部发布09年高招规定 ,16省份实施平行志愿

2011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2011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81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BC 314 221
1813 南京中医药大学林学 BC 305 227
1815 南京林业大学南方学院 CC 314 223
1822 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BC 305 235
1861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CC 302 236
1872 盐城师范学院黄海学院 CC 301 220
1891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CC 309 235
1893 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 BC 310
2218 浙江树人学院 BC 294 205
2424 闽南理工学院 BC 300 219
4211 吉林动画学院 CC 285 204
4335 黑龙江东方学院 CC 295 220
5248 汉口学院 CC 298 225
5337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CC 301 201
5424 广东白云学院 BC 295 216
5612 海口经济学院 CC 288 211
6130 成都东软学院 CC 286 204
7126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CC 285 221
7134 西安培华学院 BC 287 203
7135 西安外事学院 BC 292 211
7136 西安翻译学院 BC 294 221
7405 宁夏理工学院 BC 283
8204 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 CC 298 224
8205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CC 330
8206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BC 306 222
8208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CC 294 233
8210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CC 291 204
8213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BC 300 214
8214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BC 302 219
8227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蓬莱) CC 300 210
8230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BC 297 212
8241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BC 311 216
8253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CC 300 216
8254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CC 297 217
8257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CC 299 220
8260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CC 293 215
8261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CC 293 219
8263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CC 295 217
8268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CC 295 212
8269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CC 283
8270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CC 292 210
8272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BC 294 208
8273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BC 296 211
8274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CC 300 217
8275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CC 288 218
8277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BC 300 214
8278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BC 289 214
829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CC 288 194
8302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CC 286 224
8303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BC 295
8304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BC 294 227
8308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BC 294 219
8309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CC 292 198
8310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CC 299 207
8311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BC 291 197
8312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CC 293 200
8352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BC 293 220
8353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CC 289 201
835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CC 292 204
8359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CC 302
836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CC 288 205
8371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BC 286 210
8374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BC 283 229
8378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BC 298 214
8380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CC 283
8400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BC 283
8401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CC 292 209
8407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 BC 283
8411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物理B,另一门C 283
8413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CC 288 218
8415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83
8416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 CC 283 209
8417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CC 289 209
841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BC 292 217
8421 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BC 292 216
8422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BC 283
8423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CC 292 209
8425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CC 289 199
8431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BC 286 203
8432 长春建筑学院 CC 283 219
8433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CC 283 207
8434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CC 283
8435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CC 286 208
8436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物理B,另一门C 284 204
8437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 CC 283
8438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CC 283
8439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CC 283
8440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CC 283
8441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BC 283
8451 哈尔滨华德学院 CC 288 222
8453 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 BC 283
8455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CC 283
8503 黄河科技学院 CC 294 214
8504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CC 289 225
8515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BC 300 222
85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CC 283
8521 武汉东湖学院 BC 296 219
8522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CC 300 226
8524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BC 290 217
8527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BC 285 220
8531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CC 293 203
8532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CC 285 219
8534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CC 284 216
8535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BC 285
8537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CC 283
8538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CC 291 219
8539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CC 295 220
8540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CC 286 207
8541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BC 283 215
8543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BC 283
8544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CC 288 203
8545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CC 308 219
8546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CC 283
8548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CC 283
8550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CC 283
8551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CC 283
855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CC 283
8553 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CC 283
8554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CC 283
855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CC 288 213
8559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CC 283 202
8561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CC 286 212
856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CC 283 200
860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CC 283
8603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CC 292 225
8604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BC 283
8607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CC 297 210
8608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CC 286 207
8610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CC 286 206
8611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CC 287 233
8614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CC 291 218
8615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CC 290 221
8633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CC 283
8634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CC 283
8635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CC 283 195
8637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CC 297 206
8641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BC 283
8643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 CC 283
8646 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BC 283
865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CC 283 204
8652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CC 283
8653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CC 283
8654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CC 283
8655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CC 283
8657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CC 283
8702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CC 295 235
8705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CC 310 229
8706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BC 291 231
8708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CC 283
870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CC 292 211
8711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CC 283 228
8712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CC 283
8715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CC 283
8716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BC 294 213
8761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CC 283
8762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83
8764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83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教育部发布09年高招规定 ,16省份实施平行志愿

教育部发布09年高招规定 ,16省份实施平行志愿

  教育部发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实施平行志愿省份增至16个  ■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

  ■两地试卷相同考生可异地借考 ■严重违规招生高校吊销办学许可证

  ■民办校招生不得隐瞒办学类型 ■增加对3类违规人员的处罚

   近日,教育部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报考条件、填报志愿、招生简章审核、考生异地借考、作弊处罚等方面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高考招生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实施平行志愿省份增至16个。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往年招生工作规定3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今年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这是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以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以异地借考。针对高考中异地借考的问题,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对异地借考的条件作了限制:“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行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高等学校招生简章严加审核。明确要求各高校招生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并明确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今年经教育部审核后的各高校招生简章将于4月15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集中发布,以方便考生查阅。

   据悉,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和作弊者的处罚力度。招生工作规定增加了对3类违规人员的处罚: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的;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的;使用其他欺诈手段的。规定“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针对备受关注的体育特长生问题,招生规定首次明确了对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加分规定和录取流程:“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郑晓齐教授说,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在总结近年来高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制度规范,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了务实的处理。比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的风险。招生工作规定肯定了这项近年来社会反映较好的填报志愿方式,并扩大了试点范围。招生工作规定对高校和考试机构的考试招生工作加大了监管力度,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和作弊等现象也作了严厉的惩处规定,这些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确保高考高招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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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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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2 13: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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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05: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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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4:27:19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教育部发布09年高招规定 16省份实施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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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0306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BB3402371113南京中医药大学BB3412411117南京体育学院BC3201125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BC332252

2023-06-10 09: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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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598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CC274186181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BC3022161823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CC2721941826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CC2842051837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

2023-07-16 04: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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